港珠澳口岸中心一期第三方维修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港珠澳口岸中心一期第三方维修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珠海鑫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港珠澳口岸中心一期第三方维修工程(二次);
2.2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人工岛海珠一路;
2.3招标控制价: 3,850,000.00 元;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人工岛海珠一路。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一期公寓用地面积约47696m2,交通枢纽占地面积5000㎡,总建筑面积288350m2,项目综合容积率为5.7。本项目地块位于项目地处珠海市香洲区人工岛,项目西侧为交通执法大队、格力口岸办公室,北侧为现有市政路,东侧为社会停车场,南侧为现有市政道路及珠海口岸旅检大楼(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整个项目总地上建筑面积为245100㎡,总地下建筑面积为43250㎡(其中包括交通枢纽总建筑面积15000㎡,地上建筑面积10000㎡,地下建筑面积5000㎡)。本次招标范围为1-7#共7栋楼及停车楼商业公区,其中1/6/7#楼地上27层、建筑面积每栋30500㎡,2/3#楼地上24层、建筑面积每栋26950㎡,4/5#楼地上24层、建筑面积每栋11600㎡。一期已交付完成,施工区域物业已正式接管进入日常管理,施工时提前到物业处报备及服从物业管理要求本次招标合同承包方式为固定清单综合单价包干。本次招标范围为港珠澳口岸中心一期项目第三方维修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一期零星工程维修整改,一期1、2、3、6、7栋楼架空层排水管维修整改,一期园区新增摄像头工程,一期二层停车楼充电桩新增智能电表及远程抄表系统,一期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及调试等。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合格,无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8计划工期:4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需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3年,按成立之日提供)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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